东望集团传销创始人刘风起等3名被告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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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风起、郜爱香、杨珍珍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庭审时间计算,该案已经一审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三名被告人通过印刷、发行“东望之路”期刊,以每本5元的价格出售该非法出版物,先后累计印刷、发行9期11万余册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追究相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016年4月份,刘风起、杜晨辉、郜爱香等人脱离“中国人际网”传销组织合伙在山东菏泽成立东望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望集团),刘风起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负责全面工作,也是创始人之一。东望集团为了便于管理,设立了监察部、人事部、纪检部、培训部、文艺部、宣传部、共享部和新闻部等多个部门。

 

刘风起等人继续沿用“中国人际网”开设课堂的模式,根据金木水火土五行将课堂划分为中原区、西北区、东北区、华东区、华南区五个区,通过课堂宣传传统文化、做公益活动、不收会员入门费等方式招揽会员。

 

2017年4月7日,刘风起与杜晨辉产生分歧,杜晨辉带着东望集团三分之一的人员分裂出去创立“中国梦平台”。

 

同年6月30日,被告人杨某珍加入东望集团学习传统文化。同年10月份杨珍珍到文艺部负责益演工作。2018年5月份,杨某珍离开文艺部到新闻部担任该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东望集团的网站、新闻报道、报纸等宣传工作。

 

同年6月份,被告人刘风起、郜爱香、杨某珍为便于对外宣传东望集团,违法国家规定,以东望网络集团新闻部名义,印刷发行“东望之路”期刊,以每本5元的价格出售该非法出版物,先后累计印刷发行9期11万余册。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风起、郜爱香、杨某珍违法国家规定,印刷发行非法出版物,情节极其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就争议焦点问题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进行了相互辩论。该案经过近2个小时庭审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根据商丘市公安局去年5月6日下午在永城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通报了东望集团民族资产解冻类特大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案情。

 

该通报显示,东望集团对外打着宣讲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的幌子,在全国设立4100余处课堂,设计龙凤旗让会员上香跪拜,把“东望集团”的名字与《新龙华经》结合起来,大搞个人崇拜,异化会员思想意识。

 

东望集团通过,虚构“国网项目”和“QSC中创联项目”,以发展实体经济为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会员交纳费用参与投资,以此诈骗会员钱财。

 

同时,还与黑龙江省某公司合作,将低价购买的大米,加高到5至6倍以后卖给会员,诱使会员发展下线逐层销售返利。

 

根据该通报可以发现刘风起等人还涉嫌诈骗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但此次开庭只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其他两项罪名是另案处理,还是不了了之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东望集团原创始人杜晨辉因犯集资诈骗罪,在11月22日已经二审宣判。杜晨辉等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继续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2015年7月份,杜晨辉和丈夫何某民交纳3900元加入“中国人际网”传销组织,成为高级别会员开设课堂发展下线。在此期间,杜晨辉认识了刘风起。

 

2017年4月7日,杜晨辉与刘风起产生分歧,带着何某民、关某英、贾某雪等东望集团人员分裂出来,在菏泽市牡丹区银田电商园创立“中国梦平台”,并注册成立山东光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子公司。继续沿用东望集团开设课堂模式,以学习传统文化、支持国货、物联网等内容,面向社会公众招揽会员,以高额回报会诱饵,让会员继续发展新会员。

 

通过,对会员进行授课,收取建档费、资料费、众筹、生活费、授牌仪式入会费以及各种会议和文艺活动入场费等一系列费用,以及售卖徽章、红宝书、弟子规、中国梦T恤等物品,进行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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