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犯被判无期!严惩虚拟货币传销 集资诈骗近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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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据福建省漳州市中级法院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漳州笨鸟公司以理财平台为依托,发行虚拟货币,采取拆分盘模式,在全国集资诈骗近6万人5929万余元。其中,首犯林建忠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为翻身发行“只涨不跌”的传销币

 

2015年6月2日,背负几百万元高利贷的林建忠为了翻身在漳州市芗城区注册成立漳州笨鸟公司,伙同黄某望、被告人谢某、林某、吴某丽、徐某兴、王某等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实现其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目的,以“MAK”理财平台为依托,发行“MAK”虚拟货币,采取拆分盘模式,并承诺只涨不跌,可让投资者获得静态和动态等高额回报,通过出售虚拟币非法获利。

 

为顺利推进“MAK”系统运行,林建忠任命谢某、林某、吴某丽、徐某兴、王某分别担任“MAK”理财平台的财务人员、全国市场主要领导人、技术团队负责人、地区经理等职务。

 

其中,谢某负责“MAK”虚拟币的划拨及收取款项,管理平台以及负责后台信息维护、控制提升股票币价格;同时使用其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等归集、转移资金。

 

林某负责在公司内现场授课,及通过各地推介会现场和微信群进行授课宣传,发展全国其他省市地区数十名的市场领导人在广州、佛山、淮安、成都、南宁、沂州、无锡等市地举办招商会、推介会,向会员宣传推广“MAK”虚拟货币只涨不跌,稳赚不赔的发展前景及升值预期等情况,通过拉人头缴费的形式,在全国大肆发展会员。

 

徐某兴负责研发软件和日常维护、管理网站服务器、改进及升级系统功能等;王某负责网站宣传图片及链接图标等网站页面设计,进行虚假宣传。

 

为消除泡沫以次充好高价售卖

 

为了打消参与者的疑虑,林建忠等人对外宣称,“MAK”是笨鸟公司和菲律宾融毅国际资产管理集团合作项目,该集团老板是菲律宾籍的华人黄某望,黄某望在菲律宾有经营幼儿园、酒店、酒庄、医院、金矿、宝石矿等产业,并与银行合作,可以将虚拟币存到银行卡内,直接用卡内虚拟币到“MAK”线下商场进行消费以及在线上商城购车、购房等。

 

实际上,林建忠是用自己发小黄某望包装“MAK”整个平台,包括股票、虚拟货币价格,拆分时间、封号、限制等都是林建忠和谢某在后台操控。网站以及公众号文章里面的旅游、金矿等宣传图片均是其从网上下载后通过电脑PS,进行虚假宣传。

 

另外,林建忠为消除泡沫,购买商品以次充好,并高价卖给会员。据多名证人证实,在商城售卖的珠宝玉石、字画、红木家具、洗发水等产品价格比实际价格高出很多,且存在过期商品等情况。其中,字画是林建忠从淘宝买纸,请别人写的;彩克拉宝石是蜡石,质量很次。

 

骗取近6万人近六千万元

 

至2017年2月14日案发,笨鸟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币、现金币、注册币、交易币等虚拟币,以及通过拉人头等方式,骗取全国各地59446人资金5929万余元。

 

在此期间,林建忠为掩盖资金交易流向,团伙频繁使用现金存取隐匿交易痕迹,规避监控。林建忠将非法占有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大部分被林建忠恣意挥霍或转移、放贷等,致使无法追回。

 

其中,通过被告人陈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存取非法集资资金4021万余元,并使用其中719万余元购买汽车、字画及其他奢侈品;通过被告人谢某平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存入1213万元,并多次通过网银、取现等方式将资金转出,购买理财产品等物品;通过被告人邱某伟名下银行账户收取资金756万元。

 

2017年1月,芗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查处了“MAK”理财平台,当场抓获林建忠及技术团伙,查封了林建忠用赃款购买2处房产、冻结涉案资金646万余元,搜查出现金1105余万元,依法扣押涉案汽车9辆、黄金项链、黄金戒指、珠宝翡翠以及大量银行卡、手机及电脑等涉案物品。

 

首犯被判无期徒刑

 

2018年4月12日,漳州市检察院对林建忠等九人犯集资诈骗罪、洗钱罪一案向漳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18年11月20日至21日、2019年11月29日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建忠、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5929万余元,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林建忠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所骗取钱款大部分未能返还,给参加者造成重大损失,且认罪态度一般,依法应予严惩。

 

林某、吴某丽、徐某兴、王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某、谢某平、邱某伟的行为均已构成洗钱罪。

 

最终,漳州市中级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林建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林某、吴某丽、徐某兴、王某8年到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200万元到10万元不等;以洗钱罪,分别判处陈某、谢某平、邱某伟6年到3年不等的期刑,并处210万元到40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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